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报道

峄城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体验”并监督执行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05日

  IMG_2761_副本

IMG_2789_副本

IMG_2818_副本

IMG_2821_副本

IMG_2838_副本

    8月5日上午,峄城法院组织干警20余人成功执行一起腾房案件,并邀请峄城区人大代表赵跃、区政协委员王思笑、姜德猛和兴国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等在现场监督案件执行。

  案情回顾:申请执行人时某某、陈某与被执行人梁某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峄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梁某某、李某自建房一套。

  执行现场:上午8:40,执行局副局长王大宪带队从法院出发赶到兴国街道社区被执行人的房屋处。正值夏季雨水季节,加上房屋漏雨,搁置的房内,原本经营的杂货早已过期发霉,随处的生活用品、垃圾和雨水混在一起霉味弥漫。三百多平的房屋内,物品杂多,王大宪副局长现场调度指挥,安排干警细致做好现场笔录、物品清单,并由现场监督的人大代表赵跃、区政协委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签字见证。

  “这房的门锁你要更换,与后面房屋要隔开,以免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执行法官董业法现场跟申请人说道。“我马上就办,”申请执行人时某某边擦汗边说,“这么热的天儿,辛苦你们了!”

  “第一次现场监督法院执行工作,原来需要与当事人沟通协调这么细致,太不容易了,为你们点赞!”政协委员王思笑说道。监督执行结束后,代表、委员们表示,通过这次现场参与执行工作,零距离体验、见证和感受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困难和不易,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工作。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