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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法院:“服务双节、祥和解纷”化解群众“烦心事”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9日

  案名:周某生等6名农民工与枣庄某建筑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

  案情:2016年--2017年2月期间,申请人周某生等6名农民工兄弟在被申请人枣庄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建筑工地从事劳务,经过结算,被申请人欠该6名农民工五万余元的劳动报酬。近几年来催要未果,于近日诉至本院。我院立案庭及时与建筑公司取得联系,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该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2021年12月30日,由指导法官刘国贤带领人民调解员颜爱菊和书记员李皓冉进行了诉前调解。因申请人相关证据保存不善,字迹模糊不清,双方就欠款金额产生争议,人民调解员逐人进行核算,最终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在法官的指导下,以诉前调字号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赋予该调解书强制执行的效力,至此,拖欠五年之久的讨薪纠纷得到了化解。

  临近年末,峄城区法院贯彻落实省高院“服务双节,祥和解纷”专项行动精神,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指导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继续坚守岗位,力求多元解纷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工作有始有终。特别针对农民工兄弟“讨薪”案件,婚姻家事纠纷,商事合同纠纷等涉民生、营商环境等案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发挥法官专业优势,全程参与,指导调解,提高调解率。峄城法院为特邀调解组织提供6名指导法官,其中立案庭3名,人民法庭3名。指导法官将工作重心前移,诉前发力,通过维持调解秩序、指导当事人举证、无争议事实记载、总结争议焦点、开展释法明理、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以诉前调字号出具调解书等工作,为调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峄城法院自12月22日开展“服务双节、祥和解纷”专项行动以来,7个工作日诉前调解成功2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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